对公账户有哪些常见的违规申报情形?

在日常经营中,不少老板认为,只要我的对公账户资金流水和业务对得上,就没什么风险,即使有部分收入少报了,从账户上也看不出来,也不会被发现。

其实,这种少报或不报的行为隐藏着很大的涉税风险,常见情形主要有三类,笔者就此进行简要介绍。

(一)只报开票收入,不报或少报未开票收入

具体表现:应税货款已全额打入对公账户,但仅就开具发票的部分申报收入,对客户未索要发票的部分不确认收入、不申报纳税。

合规要点:开票不是纳税的前提。无论是否开票,只要应税交易完成,款项已收讫或取得销售款项索取凭证,纳税义务即已发生。企业应将全部应税收入如实填入增值税申报表对应栏次,不得仅申报开票部分。

(二)只报线上收入,不报或少报线下收入

具体表现:线上线下同步经营的企业,对线上平台转入对公账户的订单收入如实申报,但对顾客到店消费的线下渠道收取的销售款,不确认收入、不申报。

合规要点:无论收入来源于线上平台结算,还是线下POS机、转账收款,只要是对公账户收到的应税交易款项,均应全额并入销售额,不得因收款渠道不同而选择性申报。

(三)只申报“主业”收入,不报或少报“副业”收入

具体表现:企业“主业”与“副业”的应税款项均进入对公账户,但仅申报“主业”收入,将一些“副业”收入长期挂往来科目,不结转收入、不办理纳税申报。

合规要点:主业、副业均属应税收入,必须如实申报。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均涵盖企业全部来源的收入,不可选择性申报。

笔者在此提示,“资金走公户”只是资金流向合规,不等于税务申报合规。凡是应税交易,都要按期、全额、分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