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式”注销能否逃避税收责任?

在实务中,经常会有经营主体想通过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关键事实等手段完成注销登记,企图以此来偷逃税款、逃避税收责任。

到底这种“逃逸式”注销的方式,是否真的可以逃避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呢?笔者就此进行简要介绍。

经营主体在注销登记前需如实履行纳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这也就意味着,依法如实履行纳税义务、合法合规完成注销登记,是经营主体正常退出的必备前提。而“逃逸式”注销,不仅会直接造成国家税款流失,而且还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挑战。

登记机关可对“逃逸式”注销作撤销处理。企业注销仅代表经营活动的终止,过往存续期间产生的违法责任与纳税义务,不会因主体注销而自动消除。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5年修订)〉的公告》(2025年第52号)第六条第十三款规定,企业在注销登记中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

“逃逸式”注销并不能够逃避税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逃逸式”注销经营主体的民事主体资格虽已消灭,但其经营者及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财产与个体工商户财产紧密关联,需对其经营期间的税收义务承担直接连带责任;另外,对企业来说,同样可依法恢复登记并进行追征。

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和底线。经营主体须自觉增强税法意识,主动学法、守法、用法,按规定如实进行纳税申报。税务部门将在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持续完善新业态税收监管,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更好促进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