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至5月,纳税人需要办理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那么,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呢?笔者就此进行简要介绍如下。
一、基本概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办理对象
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经营)或中途终止经营的纳税人,无论处于减税免税期或盈亏状态,均需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办理汇算清缴;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需汇算清缴。
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
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在汇算清缴期内,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办理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