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电票冲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国现已基本实现数电票开票试点全覆盖。在数电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开票有误等情况,不能作废处理,只能红冲。

那么,数电发票如何红冲?红冲要注意哪些要点?笔者将进行简要介绍如下。

一、冲红规则

根据发票开具平台差异,发票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税控发票,这类发票借助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另一类则是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数电票与数电纸票。

税控发票:税控发票仅允许对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数电纸票进行红冲。

数电票:数电票允许对数电票、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冲红。

数电纸票:数电纸票仅允许对数电纸票、税控发票进行红冲,不允许对数电票进行红冲。

二、开具规则

开具红字数电票以及红字数电纸票的规则如下:

(1)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

开票方填开并提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全额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2)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

开票方或受票方仅允许填开并提交《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依据《确认单》自动开具红字数电票,或由开票方开具红字纸质发票。

(3)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单

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三、不允许开具的情况

数电票试点纳税人在以下特定情形下,将无法开具红字数电票:

(1)若蓝字发票处于已作废、全额红冲、被认定为异常扣税凭证,或已被锁定(例如已发起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但尚未开具红字发票,或未撤销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的状态,则不得发起红冲操作。

(2)当蓝字发票的增值税用途标注为“待退税”“已退税”“已抵扣(需改退)”“已代办退税”,或“不予退税且不予抵扣”时,同样不得发起红冲。

(3)若在发起红冲时,对方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注销”等无法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的状态,红冲操作也将不被允许。

四、注意事项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下列注意事项:

(1)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票。

(2)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数电票当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电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

(3)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的蓝字纸质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剩余可用发票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