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经历一些涉税案例,企业所得税成为不少老板的一大“割肉”税种。
企业所得,不管是生产经营所得还是其他各种类型的所得,都要计征企业所得税,因此这个税种涵盖的内容比较多。
除此之外,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各项规定也比较复杂,比如各种成本费用的扣除有不同的规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之间的差异经常混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增减变动做调整等等,就是有经验的人也难免不出错,导致意想不到的风险。
从常见而实用的角度来看,企业所得税到底都有哪些主要的风险点呢?
一、收入角度:
A.一些容易被忽视的收入是否计入了应纳税所得额:
①视同销售收入;②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收益;③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④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⑤以旧换新旧商品是否确认了收入;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违约金;⑦企业从境外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所得;⑧已经做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⑨接受捐赠的货币非货币性资产;⑩持有的限售股被解禁之后出售取得的收入等。
B.是否存在延迟实现应税收入的情形:
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中间科目,如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预提费用等延迟纳税的情形。
二、成本角度:
A.企业是否有意虚增成本费用:
企业有无购买进项票虚列成本费用,有无虚列人工费等情况。
B.各种费用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限额扣除:
①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②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③ 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当年做纳税调整处理,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进行扣除;
④ 保险方面注意为投资者或一般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不得税前扣除,补充医疗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限额内扣除;
⑤ 利息费用支出,特别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支出,要满足债资比(金融企业5:1,非金融企业2:1)和利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借款利率)的规定,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⑥ 业务招待费计提是否正确,有无不属于的计入,属于的又没计入业务招待费的情况,以及业务招待费是否按照扣除限额(销售营业收入的0.5%VS实际发生额的60%取其小)做了纳税调整;
⑦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是否按照相关规定(销售营业收入的15%,化妆品的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是30%的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⑧ 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注意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⑨ 劳动保护费和职工福利费不要搞混,劳保费没有扣除限额的要求;
⑩ 手续费佣金的支出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部分准予税前扣除,特殊行业(比如保险是不超过当年保费收入减除退保金之后的18%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从其具体规定。
C.公益性捐赠是否用于规定的公益事业:
没有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部门的捐赠,不得税前扣除;合法合规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为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限额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其他角度:
A.资产损失的处理是否恰当:
存货,固定资产,应收预付款,股权投资等损失是否按照具体规定处理,注意境外损失不得弥补境内所得;损失的扣除需要有合法证据。
B.关联方的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是否存在关联方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的情形。
C.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企业分配股利,是否按照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其实,国家针对企业所得税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基础上,高新技术企业等实施15%的税率,小微企业近年来更是享受了税率越来越低、越来越优惠的政策,但是在查补税收这一块,企业所得税仍是“割肉”很让人心痛的存在。
企业老板和财务人员有必要进一步重视这个税种,多学习相关政策,多结合实际依法合规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