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导致交税失真
有因必有果。源头上出了问题,后边环节会跟着起变化。企业因为种种涉税风险行为,必然导致在税法遵从上打折扣,直接或间接地表现在税款缴纳方面,有四种情形。
没交税。比较好理解,比如长期零申报,又或者某项业务交易结束后,完全隐瞒了销售数据,没有申报纳税等。
少交税。企业在某个时期,只是进行了部分申报,其他部分不申报,或者接受虚开发票、虚列成本费用等,都可能导致少缴税款。
多交税。因为财务人员的粗心大意或者不够专业,没有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的税收负担。
滞后交税。比如有意拖延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或者不及时开具销售发票,又或者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上做文章推迟反映利润等。
因为各种税务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企业在申报纳税和实际缴纳税款上的失真,由此埋下了今后随时可能“爆雷”的风险隐患。
三、产生风险后果
多数老板注重看结果。税务风险问题被税务部门查处后,会有以下几种风险后果:
补税和滞纳金。主要包括增值税进项转出、补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以及以补缴税款额为基数的相应时段的滞纳金。
税务行政处罚。指罚款、停止退税、降低信用等级、吊销营业执照等。
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虚假申报(偷税)、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导致的判刑,相关人员将在一定时限内失去人身自由。
社会形象受损。纳税信用记录早已纳入国家征信系统,税务违法行为还会向社会公示,无疑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誉产生重大影响。
相对轻微的涉税违法行为需要补税和滞纳金,更严重一点的要接受处罚,最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企业和个人的社会形象、甚至个人的生活便利性都会受到直接影响。
不久前在一个财税工作交流会上,有人感叹现在一些企业,一方面“千方百计少交税(偷税漏税)”,另一方面又“稀里糊涂多交税(糊涂税,冤枉税)”。遇到税务检查,不去反思自己的观念和管理问题,而是忙着找关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其实,随着征管手段与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税务人员不能也不敢随意执法,“走后门”的机会不多了。即便一时平息了事态,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不过,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经营者,他们的税务风险意识正在不断增强。
也有不少财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者,坚持严谨、规范的职业精神,自觉或不自觉地以上述税务风险逻辑关系为服务脉络,在事前、事中、事后一丝不苟地服务好客户,为引导广大企业规范经营、促进企业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